PJP牌照本身不可转让——但持牌公司可以易主,并须接受印尼央行的监管。恰恰在这一环节,法律的严谨、对支付系统监管的理解以及技术的可靠性,决定交易成败。这三者,我们兼备。
与从零申请相比,收购已在运营的PJP公司可以缩短进入印尼支付市场的路径。我们协助您筛选合适标的、全面审查其状况,并设计符合印尼央行要求的交易结构。
公司的价值取决于它经得起多严格的审查。我们在买家出现之前,协助整理文件、牌照状态和系统安全,再在保密协议(NDA)下,只向认真的对手方引荐。
卖方页面目前仅提供印尼语版本。
联合创始人 Iwan Setiawan 博士在印尼央行任职30年,参与制定支付系统监管规则。我们理解央行的流程与期望——而非寻找捷径。
Erwin Setiabudi Machfudz 在 PT Finnet Indonesia 17年,参与构建支付基础设施。我们像运营者一样审视标的系统,而不仅是审阅文件。
法律尽调、牌照辅导与IT审计及VAPT同一团队完成——顾问之间无缝隙,无重复工作。
每笔交易,我们仅依据一方的书面委托开展工作,不在同一笔交易中同时代表买卖双方——您的利益不会与对手方混同。
一家马来西亚汇款公司想进入印尼,需要一个已持牌的PJP主体;而另一边,印尼本地PJP所有者希望引入战略伙伴或体面退出。没有既懂监管、法律又懂系统的顾问,双方既难相遇,也难互信。这正是我们的工作空间。
您说明目标与限制。不披露任何名称,也无继续的义务。
签署保密协议;确定标的标准(买方)或评估出售准备度(卖方)。
在合适的各方之间进行结构化引荐,并开展法律与技术审查。
依据适用规定,协助股权变更审批流程,直至交易完成。
不可以。根据印尼央行2025年第10号条例(PBI 10/2025),PJP牌照不得转让给他人。易主的是持牌公司的所有权;股东或控制人的变更受印尼央行监管,须依适用规定办理审批或报备。因此这是公司收购,而非牌照买卖。
在印尼央行关于持股与控制权的规定范围内是可行的,包括印尼方最低持股要求,以及对股东、董事和监事的适当性评估。因此交易结构必须从一开始就设计好,而不是事后补救。
不会。每笔交易我们只依据书面委托代表一方,因此不存在利益冲突。
不会。我们从不公开客户公司名称。仅在您同意、且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后才披露身份。
首次咨询保密且无继续义务。服务费安排在业务范围明确后再行商定。
由印尼央行监管的支付系统运营者——例如支付网关、电子钱包/电子货币、汇款与资金转账、QRIS、虚拟账户和PPOB——不包括受OJK监管的公司。